季節與曆法
- 7月~11月(冬):氾濫季。當天狼星於日出前出現時,就是尼羅河氾濫的預兆。此季無法農耕,改從事狩獵魚撈或建築工程。
- 11月~3月(春):播種季、出現季。
- 3月~7月(夏):收穫季、乾旱季。主要穀物是大麥、雙粒小麥。
古埃及有兩種曆法,陰曆、陽曆(庶民曆)。
- 陰曆:以月亮盈缺週期29.5天x12月=354天,再加上閏月調整季節偏差。
- 陽曆:早王朝時期引進。30天x12月=360天,加上5天屬於神的節日,共365天。但沒有四年一次的閏年,故造成偏差,直到羅馬凱薩時期都沒被修正。
多出的5天是伊帕高蒙諾(Epagomenal)日,歐西里斯、賽特、伊西絲、奈芙蒂斯、荷魯斯的生日。部分地區也會以哈索爾醉酒節慶祝之。同時也是新年的開始,「天狼星偕日升」,故埃及人以尼羅河氾濫季為新年的開始。
埃及人將白天與黑夜各分12小時,但隨季節的白天與夜晚長度不同,故不同季節的單位小時也不等長。
文字與度量衡
- 文字:
也就是說,每個字的前面幾個象形是拚音,最後的象形(限定詞)是代表那個字的涵義。
- 長度單位:
1肘=7掌。1掌=4指。1指寬=1.9公分。
100肘=1棍(或1線)。
面積換算:
「條」=100平方肘,指1肘*100肘的面積,不是10肘*10肘的面積。
「賽塔特」(setat)=「阿羅拉」(aroura)(托勒密時期)=1平方棍=10000平方肘。
容量換算:1立方肘的容量=30赫夸特。
- 容量單位:
「赫夸特」(heqat),1赫夸特約4.5公升。
「赫因」(hin),10赫因=1赫夸特,1赫夸特大約0.45~0.5公升。
「小口」(ro),1/64赫夸特=5小口。也就是說,1赫夸特=320小口。
- 重量單位:
「加德特」(qedet),10加德特=1德本。
「夏特」(shaty),約7.58公克的銀。
古埃及到後王朝時期,都沒有所謂的自營商人市場與貨幣。
百姓生產的物資會繳納集中給神廟,再由神廟配給給百姓。(......共產制度?)
如果百姓有其它想要的物資,則是在人群聚集的神廟前或碼頭,以物易物方式進行交易。交易方式是用穀物或金屬重量決定物品價值。例如:7哈爾的小麥,換一張桌子。
行情例:1頭山羊=1~3銅德本。100銅德本=1銀德本。
另外提到經濟也補充一下,晚期王國時期後的古埃及女性,如果因為丈夫搞外遇而離婚,可以拿走共有財產的三分之一。 這對男性而言會是嚴重的經濟損失,因次有效抑止了離婚的發生。
飲食
主食是麵包與啤酒。肉只有在節日才享用得到,一般百姓是靠魚類補充蛋白質。其餘有蠶豆、鷹嘴豆、椰棗及其它蔬菜水果。
貴族的餐桌更奢華,麵包沾著蜂蜜吃,平日便能消費肉類,還能享用葡萄酒,因葡萄是貴重品,僅有富裕的貴族可以享用得起。
衣著
編織成髮串的特殊髮型其實是假髮,貴族女性戴假髮除了美化,也是為了遮陽避免中暑。假髮有理髮師與專門的工匠製作,材料是頭髮和植物纖維。
住宅
只是這材料也會隨時間風化,故留存至今的古埃及建築微乎其微。
交通
發達水運反而導致延遲了埃及陸運的發展。馬車是第二中間期由西亞異族西克索人引進。
埃及人真要陸運,通常使用驢子,駱駝是後王朝末期才引進的。
職業與教育
- 工匠:
師徒制度:學徒→助手→師傅→管理人→監督官。
- 書記:
故王宮與神廟有專門培育書記的學校機構,稱為「生命之家」。
- 祭司:
被賦予國王權威,眾祭司之長的大司祭,被稱為「第一先知」。
實際準備祭典儀式、施咒語、審判等活動,是俗人祭司,稱為「神的僕役」。
輔佐俗人祭司的基層祭司,被稱為「淨身者」。他們是不准進入神廟裡面的。
祭司們為保持儀式的清淨,每日洗兩次冷水澡,並穿上清潔高級的亞麻衣。
祭司也兼任醫生的角色。說是醫生,不如說是他們是施咒師,他們認為生病是惡靈入侵體內造成,故祭司們是透過咒語、儀式、護身符來進行醫療。
娛樂與節慶
- 運動:摔角、搏擊、射箭、划船。
- 狩獵:獵鳥、釣魚。王公貴族甚至獵象以示勇猛。
- 遊戲:「賽尼特棋」,棋子在橫三縱十的方格內移動,類似升官圖遊戲。
- 節日:
「歐佩特大祭典」,底比斯(現在的路克索)的卡納克神廟祭典,阿蒙神乘著神轎,前去造訪妻子姆特女神,與妻兒一家三口被送往路克索神殿當行宮小住幾天。第18王朝後甚至透過神轎船軸前端神像的移動,來給予沿途的信徒神諭。
「葡萄酒盛宴」,阿拜多斯十月的慶典,慶祝葡萄豐收與祭拜歐西里斯。